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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按审计结算,审计迟迟不出怎么办

Sales & trade disputes

如就买卖合同、定金、违约金、格式条款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约定按审计结算,审计迟迟不出怎么办合同约定工程款按审计结果结算,可审计拖了一年多还没出结论,我能申请做造价鉴定吗?

答 能。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工程价款按照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或者财政评审机构的评审结论确定,但是审计结果或者评审结论非因承包人原因未在合理期限内出具,或者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审计结果或者评审结论与施工合同约定明显不符,承包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合理期限怎么算: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综合工程规模和工程造价金额、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但这个期限不得超过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一年。 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双方没有约定按审计结果或者评审结论确定工程价款的,发包人请求以审计结果或者评审结论确定工程价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政府审计不会自动变成结算依据。 一句话结论:约定按审计结果或者评审结论结算,非因承包人原因未在合理期限内出具、或者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的,承包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没有这种约定时,发包人不能单方要求按审计结果结算。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