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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被征收了,优先受偿权怎么办

Sales & trade disputes

如就买卖合同、定金、违约金、格式条款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工程被征收了,优先受偿权怎么办我们建的楼还没结算就被征收拆掉了,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不是跟着房子一起没了?

答 没有灭,可以转到补偿金上。 建设工程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承包人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道理不难理解。优先受偿权保的是工程价款,工程实物没了,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是它的替代物,权利跟着这笔钱走,不因为房子被拆而消灭。 实务上盯住三件事。一是及时主张,工程被征收或者毁损灭失的,写书面函件交给发包人和征收部门,明确要求就该笔补偿金优先受偿,别只做口头沟通。二是先把工程款数额固定下来,该结算的结算、该起诉的起诉,数额不清就没有优先受偿的对象。三是看清这笔钱的去向,落到发包人名下的补偿金、保险金、赔偿金,才谈得上受偿。 还要避开一个坑: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不因为工程被征收而顺延,仍从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十八个月内不行使就消灭。征收谈判拖得久,自己的期限不能跟着拖。 一句话结论:建设工程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后,承包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主张优先受偿。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