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8-05

欠债的公司没财产,能把它送进破产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欠债的公司没财产,能把它送进破产吗?官司赢了,公司账上没钱,能申请把这家公司移送破产审查吗?

答 可以,这条路叫执转破,但要有人同意。 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也就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企业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该企业住所地法院。 可见启动要两个条件同时具备:一是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且符合上述破产原因;二是有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实践中多是申请执行人同意,但要认清代价:移送破产后各债权按破产程序平等受偿,先查封带来的顺位优势会减弱。 还有一条并行路径:案件既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又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相关规定的,执行法院应当在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同时,将案件材料移送企业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需要提醒的是,移送只解决「进不进门」,是否受理、是否宣告破产,由破产程序依法决定。 一句话结论: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且符合破产原因、又有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同意的,执行法院应当中止执行并移送破产审查。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