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扣划到法院的钱,多久能发给我?法院从被执行人账户扣划了钱,一般多久能发到申请执行人手上?
答 一般三十日内。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确有五种情形之一的,报经执行局局长或者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可以延缓发放:需要进行案款分配的;申请执行人因另案诉讼、执行或者涉嫌犯罪等原因导致执行款被保全或者冻结的;申请执行人经通知未领取的;案件被依法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延缓发放的。这些情形消失后,执行人员应当在十日内完成发放。 发放一般采取转账方式,执行款应当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确需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依法应当退还给交款人的除外。 所以,钱到法院账上不等于马上到你手上,常见的卡点是案款分配、另案保全冻结,或者通知后你没去领取。遇到超期未发,可以向执行法院询问、催办。 一句话结论:执行款到账后,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核算、结算、通知领取和发放;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延缓,情形消失后十日内发放。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