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收货后多久不提异议就算认可质量?我给客户供了一批货,对方收货后一直没说不好用。过了大半年才来说质量有问题,还提得成吗?
答 要看他有没有在检验期内提,也要看他发现问题的时间。 约定了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把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怠于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约定的检验期是硬期限,超期再提异议,一般不成立。 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没有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 合理期限有多长,法院会结合交易性质和目的、标的物种类、瑕疵性质、检验难易程度等,按诚实信用原则判断。二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限,属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 有一条对买方有利的例外: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这个二年。设备、家电这类带保修期的产品,保质期内出问题仍可主张。 所以收货后尽快开箱检验、留存证据、书面反馈;卖方则应在交付时写清检验期和异议方式,催对方及时验收。 一句话结论:约定检验期的,逾期不通知即视为标的物符合约定;未约定的,应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后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最长不超过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有质量保证期的按保证期。
合同与买卖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