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债权转让没通知保证人,保证人还要还吗?我替朋友做保证人,债主后来把债权转给了别人却没通知我,我还要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吗?
答 不一定要。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明确,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债权转让在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虽然生效,但没有通知保证人的,对保证人不产生约束,保证人原来对谁担保,现在还找谁,不必向新的受让人承担责任。 还有一种情形更彻底。保证人和债权人事先约定禁止转让债权,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把债权转出去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直接免责。这相当于债权人违约在先。 要注意通知的主体。债权转让后由受让人出面通知的,一般不算数,应当由原债权人通知。接到「你的债权已经转给我,以后还给我」这类电话,先核实通知是不是原债权人发出的,再决定要不要还。打官司时,保证人也可以据此抗辩,受让人不是我的债权人,我不欠他。 一句话结论:债权转让没有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仍按原约定向原债权人负责。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