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补偿款要分吗我婚前全款买了套房,写的我的名字。婚后赶上拆迁,补偿了一笔钱和一套安置房。离婚的话,这些要分给她吗?
答 一般不用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也不因换了形态,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看补偿款是怎么来的。拆迁补偿如果是按原房屋的价值给的,那只是把你婚前那套房换成了钱,性质还是你的个人财产。安置房是对被拆房屋的产权调换,也一样,通过产权调换取得的房屋,仍属于你一方的个人财产。 什么情况下会变?两种。一是你自愿把对方的名字加上去,或者书面约定共有,这属于赠与,房子就变成共同财产了;二是补偿里含有对家庭人口的安置补助、奖励等,这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区分。 实务上要盯住两点:一是保留婚前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产证,证明房子确实是你婚前财产;二是保存拆迁补偿协议,看清楚补偿项目里哪些是房屋价值的对价、哪些是按人头给的补助。前者归你,后者可能进入分割。 另外,婚后你们用共同财产为这套婚前房出过钱,比如还贷、装修的,这部分增值对方可以要求补偿,但不改变房子归你的定性。 一句话结论:婚前个人房产因拆迁转化而来的补偿款和安置房,仍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