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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借结婚不断要钱,能要回来吗

Marriage & family disputes

如就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对方借结婚不断要钱,能要回来吗相亲对象以结婚为条件,不断向我要钱要物,最后又不肯结婚,这些钱能要回来吗?

答 能。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应当支持。判断的关键,是看对方是不是从一开始就以满足物质需求为目的,把给钱给物当作结婚的先决条件,收取后没有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最后又拒绝结婚。这与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增进感情的普通赠与不同,后者一般不能要求返还。所以钱能不能要,先分性质:以结婚为条件、带有索取性质的,可以主张全额返还;节日红包、日常小额转账、共同消费支出,通常视为赠与或者已经消耗,难以追回。举证上,要尽量保留转账记录,以及聊天中不给钱就不结婚、要买房才领证之类的表述,还有介绍人、媒人的证言,用来说明这笔钱与结婚条件的关联。数额明显超出当地习俗的,法院更倾向于认定为索取而不是赠与。主张返还时,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不必以解除婚约为前提;对方已经部分返还的,就已返还的部分不能重复主张。 一句话结论: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应当返还;判断关键是给付是否以结婚为条件且未用于共同生活。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1号)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