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里人为谁管遗产吵翻了,能找法院吗父亲去世后,几个子女为了由谁来管、怎么分遗产吵得不可开交,能不能请法院指定一个人来管?
答 可以。继承开始后,先由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及时推选;继承人没有推选的,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担任。如果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法院会结合继承人的意愿、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管理能力等因素确定人选。被推选或者指定的遗产管理人,要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采取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分割并交付遗产,并可以取得相应报酬;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继承人之间对由谁管争执不下又不指定管理人,遗产容易被一方单独占有、转移,反倒更难分。先把管理人定下来,再谈分割,往往比直接争夺更有效。遗产管理人既可以由继承人担任,也可以由律师、公证机构等专业人士或者组织担任,继承人之间互不信任时,共同委托中立的第三方往往是更省事的做法。 一句话结论:继承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