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人走了村里的地补了钱,算遗产吗父亲去世后,他名下的承包地被征收,拿到的补偿款,兄弟姐妹能当遗产来分吗?
答 要区分时间来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户内部分成员死亡,该成员死亡以前基于承包已经取得的收益,属于他的承包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而成员死亡之后土地才被征收、由此形成的征地补偿款,并不是他死亡时已经留下的财产,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通常归该承包经营户内现存的成员共有。所以关键看征地发生、补偿款形成的时点在死亡之前还是之后。补偿款中对应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死者生前投入形成的利益,可以按遗产处理;属于安置补助、土地补偿性质的部分,另按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的规定在户内成员之间分配。承包地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不能当作遗产继承下去,但林地承包以及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四荒承包,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如果对补偿款的性质有争议,可以把征收公告、补偿协议、发放凭证调出来,对照时间节点判断。 一句话结论:死亡后征地形成的补偿款不是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算遗产;死前的承包收益才可以继承。
婚姻家庭与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