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被撞伤,能要精神损失费吗?被人开车撞了,鉴定为十级伤残。医药费、误工费对方都认,可我心里这口气过不去,还能另外要一笔精神损失费吗?
答 能主张,但由法院酌定,没有统一价目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致残属于人身权益受侵害且后果严重,可以一并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一条把可主张的范围概括为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并明确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提起。 数额怎么定?依该解释第五条,法院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目的、方式、场合,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与经济能力,以及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两点要记:一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两个项目,可以同时主张;二是必须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轻微擦碰一般不支持。 一句话结论:侵害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另行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残疾赔偿金并列,但数额由法院按过错程度、后果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酌定。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一条、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