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借条写了10万到手8万8,本金算哪个?我借10万,借条也写10万,但当场被扣掉一万二“利息”,实际到手8万8。对方按10万起诉,我能主张按8万8算吗?
答 能,本金按实际到手的钱算。 规定很明确:借据、收据、欠条等凭证上写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但出借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法院应当把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你实际到手8万8,本金就是8万8,被扣的一万二不算本金,后续利息也应当以8万8为基数计算。 打这种官司主要靠证据,转账记录最能说明问题:借条写10万,银行流水只有8万8,差额部分对方要主张是现金交付,就得说清现金从哪里来、什么时候给、怎么给。说不清,加上被扣金额与当期利息数额基本一致,法院一般就认定为预扣利息。 还有一种情形:全额转给你之后,当天或者隔几天就要你转回去一笔,数额又跟当期利息对得上,这笔也按预扣利息处理。 一句话结论:预先扣息的,本金按实际到手金额认定,利息以这个本金为基数重算,多出来的部分不用还。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