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借钱的人跑了,这官司还打得下去吗?借钱的人跑了,电话不接、住址也搬了,起诉后法院找不到人,我这官司还能打下去吗?
答 能打,法院有办法把程序走完。 第一步是送达。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在法院公告栏、报纸或者信息网络上发出公告,公告期满三十日,视为送达。这一步走完,案子就正式进入审理。 第二步是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他不出庭,等于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不利后果由他自己承担。你只要把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交齐,法院会照常认定事实、作出判决。 时间预期要摆前面:公告送达一审就占掉三十日,原本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因为需要公告送达,通常转普通程序,审限相应延长,整个周期比被告到庭的案子慢不少。所以要早点起诉,别等到时效快届满才动手。 拿到判决后申请执行,仍可能查不到财产,这时可以申请把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进一步施压。 一句话结论:被告下落不明不影响起诉,公告送达满三十日视为送达,他不到庭就缺席判决,只是时间要拉长。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