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培训机构送的课时,退费时算不算?报班时机构送了十节课,我一共上了二十节还剩二十节。现在要退费,机构说送的不算钱,只退正价课时。合理吗?
答 不合理,赠送课时应当一并纳入退费范围。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案例要旨讲得很清楚:教育培训合同根据消费者购买的正价课时数量而确定的赠送课时,实质并非免费课时,其课时费已经摊入正价课时之中,所以应当把赠送课时与正价课时一并视为合同的交易标的。因培训机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需要退费的,两者同等获得退费。 计算方式:合同总价除以含赠送课时在内的总课时,再乘以含未使用赠送课时在内的未使用总课时。机构主张只退正价课,等于把单价算高了,你退得就少,与案例要旨不符。 从法理上说,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结合所使用的词句、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把赠送课时排除在交易标的之外,显然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时的本意——正因为有赠送,你才会按那个价买那么多课。 要准备的材料:合同或订单页面上关于课时的约定、赠送课时的宣传或聊天记录、实际上课的签到记录、已付费用凭证。提出退费时把计算式写进书面函件,便于协商和日后举证。 一句话结论:赠送课时的费用已摊入正价课时,属于交易标的,因机构原因退费时与正价课时同等计算退费。
消费维权与网络购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贾某诉思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入库编号2025-14-2-13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