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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退改规则和航司不一样,听谁的?

Other civil matters

如就网络购物、商品质量、退换货、消费投诉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平台退改规则和航司不一样,听谁的?我在平台买的机票要改签,平台说不退不改,可航空公司说这个舱位可以退。平台自己定的规则算数吗?

答 平台自己加的限制,未充分告知你的,可以主张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消费者要求予以说明。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含有这类内容的无效。 案例要旨同样如此:平台通过格式条款,就机票价款、使用条件、退改规则等作出与航空公司直销机票明显不同的约定,消费者事先并不知晓、也没有获得其他更有利条件的,应认定平台未尽合理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依法无效。 维权两步:把下单页面的退改说明截图,看平台有没有以显著方式提示;向航空公司核实该舱位实际退改规则,取得书面答复。之后可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必要时起诉主张条款不生效、退还费用。 一句话结论:平台自设的退改规则若未以显著方式告知且与航司规则明显不同、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无效,可要求按航司规则办理。

消费维权与网络购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朱某某、姚某某诉上海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2016)沪01民终8534号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