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9-04

同学打闹受伤,学校要不要赔?

Tort disputes

如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损害、名誉权、侵权赔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同学打闹受伤,学校要不要赔?我女儿在学校走廊和同学玩,被同学一拉摔断了牙。医药费该同学家长全赔,还是学校也要担一部分?

答 先由闯祸孩子的监护人赔,学校有过错才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不满八周岁的孩子适用这一条,对学校实行过错推定,学校要自证清白。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说明:两个孩子都是七周岁,在自由活动时间玩耍时一方突然拉扯导致另一方受伤,属于无伤害故意但客观致害,闯祸孩子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学校已制定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安排教师巡视和值班老师巡逻,事发突然难以预料预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并组织双方协商,认定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 责任比例上,法院会看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孩子之间的推拉是直接原因,通常由监护人承担较大比例;学校只有在管理上确有疏漏时才按过错担责。 要收好材料:监控视频、老师的情况说明、病历和治疗评估、对方家长垫付费用的凭证。 一句话结论:同学间打闹致伤,由闯祸孩子的监护人按过错赔偿;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担责,管理有疏漏的才承担相应责任。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王小某诉张小某、夏某、某小学等健康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