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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滚进本金重新打借条,还能全额要回吗?

Civil lending disputes

如就借条、利息、保证、诉讼时效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利息滚进本金重新打借条,还能全额要回吗?借了两年,利息一直没还,我们就把它算进本金重新打了一张借条,到期不还,能按新借条全额起诉吗?

答 不能全额。重新打的借条,其中的利息可以认定为新的借款本金,但全部本息之和有个上限,超过部分法院不支持。 规则是这样:双方把前期本息结算后,把利息计入后期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只要前期利率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重新出具的凭证上写明的金额,可以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四倍的利息部分,不算本金。 这还没完。按这个算法,借款人到期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四倍LPR计算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简单说,不管怎么滚,最终能拿到的钱不能突破按最初本金算出来的那个天花板。 另外,法院判决时可以在判项里注明,只保护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四倍LPR计算的利息。执行阶段只按主文执行,判项写明这一点,能避免执行时算多。 一句话结论:利息可以计入后期本金重新出条,但本息之和超过按最初本金、四倍LPR计算的限额部分,法院不支持。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