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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悄悄给套餐设有效期,算违约吗?

Other civil matters

如就网络购物、商品质量、退换货、消费投诉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运营商悄悄给套餐设有效期,算违约吗?我买的手机套餐,运营商后来以有效期届满为由停了服务,可当初根本没告诉我有期限,这算违约吗?

答 算。没有事先告知的限制条件,不能拿来约束消费者。 经营者在格式合同里没有明确规定对某项服务的限制条件,又不能证明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把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取得同意的,这个限制条件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这是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的必然结果。 具体到电信服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向消费者告知某项服务设定了有效期限,在履行过程中又以超过有效期为由限制或者停止服务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要主张,得先弄清运营商有没有告知。可以要求其提供签约时的业务表单、短信或通话记录。如果只有网页角落的一行小字,或者事后才在账单里注明,通常不足以认定已履行告知义务。 所以发现套餐被到期停服,先书面异议,要求恢复服务或者退还费用;协商不成可以向通信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起诉。 一句话结论:经营者未在订立合同时告知服务的期限限制,事后以超期为由限制或停止服务的构成违约,该限制条件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

消费维权与网络购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 来源: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指导案例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