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借人能不能只告保证人,不告借款人?签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债主能不能只起诉保证人不告借款人?
答 能。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先谁后谁、告一个还是都告,由债权人自己选择。 判断是不是连带责任保证,看合同表述: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是连带责任保证;只写「债务人不还由保证人还」这类表述的,是一般保证。 写成「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不必先诉债务人。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一般保证处理,那就得先告借款人、先执行借款人财产。 实务上还有一点:保证范围以合同约定为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全部债务,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债权人要图快,最好在保证合同里明确写「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漏了这步,即便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也可能因保证期间经过而免责。 一句话结论: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保证人而不起诉借款人;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只写「债务人不还由保证人还」的,按一般保证处理,须先诉并执行债务人。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