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仲裁裁决能直接去外国执行吗我在国内仲裁赢了,对方在国外有财产,裁决能直接拿去外国法院执行吗?
答 能申请,但要走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程序,不能「直接扣」。 仲裁裁决要在境外执行,须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提出承认和执行的申请,由该国法院依其本国法及国际条约审查后在当地执行。我国是纽约公约缔约国,成员国法院一般应承认和执行在其他成员国作出的仲裁裁决,除非存在公约规定的拒绝情形。 准备材料通常包括:裁决书正本或者经证明的副本、仲裁协议正本或者经证明的副本、必要的认证文件、外文译本。有的国家还要求先在本国法院申请执行许可。 要提前算清两件事:一是时间和成本,境外承认执行周期长、律师费高;二是财产线索,各国执行程序都要你先提供对方在该国的财产信息。所以涉外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和履约过程中,就要留意对方资产分布,别等赢了才发现「裁决在手、钱在墙外」。 一句话结论:国内仲裁裁决须经财产所在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程序方能在境外兑现,依纽约公约多数成员国应予承认和执行。
商事仲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修订)第八十五条
来源:广东高院发布第三批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