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仲裁协议写了两个机构找哪个合同里写「争议可提交甲仲裁委或乙仲裁委」,到时候到底去哪个?
答 看约定:约定了两个以上且当事人可以选择的,由先申请的一方选择;无法确定的,协议可能无效。 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一个申请仲裁;当事人达不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效力会受影响。司法解释的规则是: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机构的,应认定选定该机构;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一,协商不成的,仲裁协议无效。 这与「或裁或审」条款要区分开:「可以仲裁也可以起诉」属于约定不明、无效;而「可以选甲仲裁委也可以选乙仲裁委」是机构选择问题,处理路径不同。 实务建议:签约时只写一个明确的机构,别给对方留下拖时间的选择空间。已经写成两个机构的,尽快补充协议固定一家;若对方拖着不签,做好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争议回法院的两手准备。 一句话结论: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协议选择其一;协商不成的仲裁协议无效,与「或裁或审」条款同属约定不明但路径有别。
商事仲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来源:一文吃透36种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和对应裁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