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超市怀疑我偷东西,能强制搜身吗?我在超市被保安怀疑偷东西,他们能强行搜我的身吗?
答 不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也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其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超市保安既没有搜查权,也无权限制你的人身自由;搜查身体属于强制措施,只能由公安等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保安拦住你不让走、强行翻包、当众要求掀开衣服检查,都构成对人身自由和身体权的侵害。遇到这种情况,一是明确表示不同意搜查,要求对方报警,由警察依法处理;二是不要为了自证清白轻易接受搜身,一旦配合,事后很难说明是否出于自愿;三是对方强行搜查、扣留或者当众侮辱的,可以报警,并保留监控、证人、录音等证据,事后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句话结论:超市保安无权搜身和限制人身自由,遇到强行搜查应要求报警处理,并保留证据事后索赔。
消费维权与网络购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