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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自愿放弃社保,还能让公司补缴吗?

Labor disputes

如就试用期、加班费、工伤、经济补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签了自愿放弃社保,还能让公司补缴吗?入职时公司让我签了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申请,说这样每月能多拿几百块现金。现在我离职了,还能让公司补缴吗?

答 能要求补缴。缴纳社保是法定强制义务,双方约定不缴,这个约定无效。 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把缴社保定成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靠一张申请、一份承诺书免掉。所以不管当时是不是你亲手签的字、是不是你自愿的,都不影响公司应当补缴。 代价在滞纳金。社保征收机构会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的,还可能被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万分之五换算成年化约18.25%,拖得越久越多。 滞纳金由谁出,有分歧。广东高院有个案子,员工签了《自愿推迟社保办理的申请》,法院认为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不缴社保的法律后果,签署申请可视为对民事权利作了处分;同时双方约定迟延缴纳本身违法,双方都有过错,于是酌定员工承担50%的滞纳金。也有法院认为员工没有过错,滞纳金全部由公司承担。这一点实务上不统一。 还有两笔钱要算清楚。一是员工已经在工资里拿到的所谓社保补贴,公司一般可以要求返还。二是个人应缴的那部分社保费,本来就该从工资里扣,补缴时要自己补上。 所以,能不能补缴和要不要掏钱是两回事:补缴的请求通常能成立,但滞纳金的分担、个人应缴部分和已经领到的补贴,都可能落到自己头上。 一句话结论:约定放弃社保无效,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但补缴产生的滞纳金可能按双方过错分担,个人应缴部分和已领的社保补贴也要自己承担。

劳动争议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粤民申10562号民事裁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