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以房抵债的协议签了,房子直接归我吗?我借给朋友五百万,他还不上,就把名下的一套房子协议抵给我。签了协议,房子是不是就归我了?
答 协议有效,但房产交付只是抵债的实际履行方式,通常还要办理过户登记,房子才真正归你。 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要旨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以房抵债协议》,该协议的成立不当然消灭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只是双方设立了一项新债,新债与原债并存,当新债得以清偿时原债权债务关系才消灭。《以房抵债协议》首先以消灭金钱债务为目的,房产的交付仅系以房抵债的实际履行方式。 在(2021)最高法民申2462号案中,双方约定以两处房产和一个车位抵偿1451万元债务,并约定6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逾期可继续追索本金。后来债务人被裁定破产清算,管理人主张房屋未交付、借款没有转化为购房款,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以房抵债协议》实际已经覆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审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并无不当,驳回了再审申请。 实务上要注意三点。第一,协议里写清抵债金额、抵债房产的坐落与权属、办理过户的期限,以及逾期未过户时你能否选择继续追索金钱债权。第二,尽快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权利变动以登记为准,没过户就可能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第三,一旦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未过户的以房抵债通常难以对抗破产清算,及时申报债权更稳妥。 一句话结论:以房抵债协议有效,但要真正拿到房子必须办理过户;没有过户、房子仍在债务人名下的,遇到查封或者破产,很可能只能回头追索原来的金钱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