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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借出去没转账记录,怎么证明?

Civil lending disputes

如就借条、利息、保证、诉讼时效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现金借出去没转账记录,怎么证明?我借给邻居八万块,当时给的是现金,只有一张手写借条,没有转账记录。他现在不认账,说没收到钱。我该怎么证明?

答 靠借条加其他旁证共同证明。法院会围绕交付事实逐项审查。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这样的。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被告抗辩已经偿还的,由被告举证;被告举证后,原告仍要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被告抗辩转账是偿还此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由被告举证;被告举证后,原告要就借贷关系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没有把现金交付的审查要点列成清单。《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八条要求,法院发现当事人有该条列举情形时,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落到现金借款的案子上,看的就是这些点:借款金额是否属于大额;出借的资金来源,比如银行取款凭证;出借时的经济状况和收入情况;双方的关系;交款时钱款的面值和包装情况;交付时间、地点、在场人员,有无清点;金额较大时为什么不采用转账支付;当地或者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被告有没有出具收条。 所以现金出借要主动留证据。借条上写明「今收到现金八万元」,载明交付时间和地点;大额现金先从银行取现并保留取款凭证;交付时有第三人在场更好;事后通过微信、短信确认借款金额和还款安排,形成对方的书面自认。 既没有借条又只有现金交付的,法院只能结合间接证据按高度盖然性标准判断,举证不能的后果由出借人承担。 一句话结论:现金借款要靠借条加资金来源、交付细节等旁证共同证明;金额较大的,务必保留取款凭证,并让借款人书面写明收到现金。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