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 02 / 01-04

还的钱先抵利息还是先抵本金?

Civil lending disputes

如就借条、利息、保证、诉讼时效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还的钱先抵利息还是先抵本金?我借了二十万,每个月还一点,但还的钱不够。这些钱是先抵利息,还是先减本金?

答 先抵实现债权的费用,再抵利息或者违约金,最后才抵本金。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顺序是: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 如果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多笔债务,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按第五百六十条处理:债务人指定清偿哪笔就抵哪笔;没有指定的,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履行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履行。 这对借款人的实际影响是:还款时只还一部分、又不作说明,通常会被抵到利息和费用上,本金不减少,利息会继续按剩余本金计算,越还越像是白还。 想减少利息负担,还款时最好在转账备注或者书面文件中明确「本次还款用于偿还本金××元」。对出借人来说,也要注意保留对方指定清偿的证据,避免日后对账时被动。 所以还款不是把钱转过去就完事,注明用途很关键。 一句话结论:还款不足额时,先抵实现债权的费用、再抵利息或者违约金、最后抵本金;想冲减本金,必须在还款时明确指定。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第五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