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逼你辞职有补偿吗公司用调岗、降薪、扣工资的办法逼我走,我辞职有补偿吗?
答 可以要求补偿甚至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也就是说,被迫辞职不等于主动辞职,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实务上,要注意保留被迫的事实证据,并在辞职通知中写明解除理由,避免被认定为个人原因主动离职。 一句话结论:用人单位强迫劳动、拖欠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等迫使劳动者辞职的,应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