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证据交晚了,还能不能用举证期限过了我才找到一份关键证据,现在交上去还有用吗?
答 可以交,但能不能被采纳不由你说了算。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由仲裁机构指定举证期限的,首次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十日,自当事人收到举证通知的次日起计算;经认可,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仲裁反请求的,可以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逾期提交证据的,应当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可以不采纳该证据。非属当事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逾期提交,且该证据采信与否对案件公正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由仲裁庭决定是否采纳。 即便仲裁庭接受,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也应当给对方合理的质证准备时间,并允许其提供反驳证据。 确有困难交不出来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是否准许以及准许的期限由仲裁庭决定;准许一方延长举证期限的,其他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可以相应延长。 结论很实在:证据要卡着期限交,不要赌对方不较真。 一句话结论:逾期提交的证据可以补交,但应当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可能不被采纳,确有困难的应当提前书面申请延期。
商事仲裁
依据:《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1年版)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