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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房子被征收了,补偿款归谁?

Civil lending disputes

如就借条、利息、保证、诉讼时效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抵押的房子被征收了,补偿款归谁?办了抵押的房子被政府征收,抵押人拿到的补偿款要分给抵押权人吗?

答 抵押权不落空,抵押权人可以对补偿金优先受偿。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担保物权人可以对因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权虽然设在房子上,房子没了,权利却顺着补偿金延续下来,法理上称为物上代位。所以征收补偿款不能由抵押人独自拿走,抵押权人在自己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有个细节: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也可以把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提存。也就是说,债务还没到期,抵押权人不必立即受偿,先把钱提存起来,等债务到期再按规则处理,既保住了权利,也不至于提前收取。 抵押权人一听到征收消息就要及时主张,别等补偿款进了抵押人账户被转走再追。抵押人也别以为房子被征收等于抵押关系结束,债权范围内的那部分本来就不归自己,擅自处分还可能生出别的责任。 一句话结论:房子被征收,抵押权不消灭,抵押权人可以对征收补偿金优先受偿;债务尚未到期的,也可以提存该补偿金。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