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主合同延期了,保证人还要担责吗?债主和借款人商量把还款期限往后延,没告诉保证人,保证人还要担责吗?
答 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保证人原则上仍在原来的保证期间内担责。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债务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内容变更的规则。 期限变更另有规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换个说法,延长还款期限不会把保证期间一并延长,仍按原来约定的期间计算,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期间计算。 对债权人来说风险就在这里。主合同一延期,容易误以为保证期间跟着顺延,结果错过向保证人主张的时点,保证人就此免责。稳妥的做法是延期前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既稳住保证责任,也避免日后为「加重部分担不担责」扯皮。保证人这边,收到延期消息后要看清自己签过什么、保证期间算到哪天。 一句话结论:主合同延期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不随之延长;债权人仍须在原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否则保证人免责。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