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借条里写「到期不还车就归你」,有效吗?借条上写「到期不还,车就归债主」,这样的约定管用吗?
答 这个约定不能让车直接归债主。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也就是说,这类约定俗称流押条款,如今不再一律被认定无效,但效果被限制住了:债主拿到的是「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不是车的所有权。真要变现,还是得走拍卖、变卖或者折价的程序,用所得价款清偿债务,多退少补。车值一百万、欠款五十万,多出来的部分仍然归借款人。 这样安排对双方都更公道。借款人不会因为一次违约就丢掉价值远超债务的财产,债主也不必担心「低价抵债」被指为变相收取高息。真要省事,可以在债务到期之后另行协商以车抵债,那属于事后的折价协议,只要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通常可以行得通。 一句话结论:这类约定不能让车直接归债主,债主只能依法就车辆优先受偿,仍要走拍卖、变卖或折价程序,价款多退少补。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