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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过了时效,抵押的房子还能处置吗?

Civil lending disputes

如就借条、利息、保证、诉讼时效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欠条过了时效,抵押的房子还能处置吗?朋友借钱用他的房子做了抵押,借条到期到现在已经四年多,我还能把他的房子拍卖掉吗?

答 不能。主债权的三年诉讼时效一过,抵押权就不再受法院保护。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没有及时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担保制度解释写得更直白: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人以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办了抵押并不能让债权永久有效。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这期间你既没起诉、申请仲裁,也没让债务人书面确认还款的,债务人就取得了时效抗辩权,抵押权跟着一起“过期”。 两种做法可以续命。一是三年内起诉、申请仲裁或者向对方提出履行请求;二是让对方在催款函、还款计划上签字确认,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从签字之日重新起算,抵押权跟着延续。 一句话结论:主债权三年诉讼时效一过,抵押权人再主张拍卖抵押物法院不予支持;要么及时起诉,要么让债务人书面确认还款。

民间借贷与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