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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企业仲裁有什么特别

Commercial arbitration

如就仲裁协议、仲裁程序、裁决执行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自贸区企业仲裁有什么特别听说自贸区可以搞「临时仲裁」,那是什么?跟机构仲裁有什么不一样?

答 临时仲裁是指不由常设机构管理、由当事人直接指定仲裁员组庭并自行推进程序的仲裁,我国已在特定区域和特定范围内试点。 传统仲裁是「机构仲裁」,由仲裁机构受理、管理、转递材料、收取费用。临时仲裁则把管理职能交回当事人和仲裁庭,灵活、成本低,但对当事人的程序能力和协作意愿要求高。 新修订的仲裁法明确:涉外海事纠纷,以及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区域内设立登记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外纠纷,当事人书面约定仲裁的,除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外,还可以选择以我国为仲裁地、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组成仲裁庭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也就是说,「自己组个仲裁庭」在纯国内纠纷里目前没有法律空间,只有上述涉外特定情形才可能。 企业如果要在涉外合同里约定临时仲裁,务必先确认争议类型、仲裁地、拟适用规则是否落在允许范围内,否则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一句话结论:临时仲裁不由常设机构管理、由当事人直接组庭,我国仅对涉外海事、自贸区等特定情形审慎承认,纯国内纠纷仍须机构仲裁。

商事仲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修订)第八十二条 来源:海事仲裁护航企业参与全球供应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