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年终奖发了又辞职公司能扣回吗?年终奖已经发到手了,我现在辞职,公司说要按在职时间扣回去。这样扣合法吗?
答 一般不能扣。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已经实际发放的,公司再要求扣回,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有效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随意扣回已发的年终奖缺少依据。 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双方在规章制度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年终奖与服务期、年度考核挂钩,离职时按比例处理或者不予发放;二是公司能证明属于多发、错发,比如计算错误导致多支付。这类约定还要经过民主程序、向员工公示,才可能有效。 实践中,多数法院认为年终奖是对员工过去一年工作的奖励,只要员工在考核年度内提供了劳动,就不因中途离职而全额取消,最多按在职时间比例折算。所以公司全额扣回,往往缺乏依据。 一句话结论:已发放的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公司一般无权扣回;除非有合法有效的约定或者属于错发,最多按在职时间比例折算。
劳动争议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