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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有多少天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发?

Labor disputes

如就试用期、加班费、工伤、经济补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产假有多少天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发?我在浙江一家公司上班,马上要休产假。产假到底能休多少天?生育津贴由谁发、按什么标准算?

答 产假天数按国家和浙江省的规定叠加计算,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 先说天数。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浙江省在此基础上还有延长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从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所以浙江的一孩女职工产假是158天,二孩、三孩是188天。 生育津贴怎么发?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产假前本人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孕期需要休息的,可以凭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请病假。浙江省还规定,女职工有流产先兆、习惯性流产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医疗机构证明、本人提出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适当安排。 要注意,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的计发口径各地差异较大,具体以当地规定和单位的参保情况为准。 一句话结论:产假=国家规定的98天+浙江延长产假(一孩60天、二孩三孩90天);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未参保的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劳动争议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第八条;《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