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外卖骑手和平台算劳动关系吗?我跑外卖,跟平台签的是合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那我到底算不算平台的员工?
答 不一定是。判断标准是有没有真正的用工管理,不看合同叫什么名字。 确立劳动关系要看三个要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平台用工尤其要看管理强度。实务中的把握是:综合考虑网络平台的运营形式、劳动者从业状况、平台对劳动者的管理程度、收入分配方式、劳动者是否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等因素,依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平台与骑手、司机之间既可能成立劳动关系,也可能不成立,要结合个案证据判断。双方订立承包、租赁、联营等合同,并建立营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配机制的,一般按约定处理;实际履行与约定不一致,或者双方没有约定的,按实际履行情况认定。 关联公司混同用工另有规则: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确认;没有书面合同的,根据用工管理行为,综合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因素确认。劳动者可以要求关联单位共同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责任。 即便不构成劳动关系,人身权益也不是完全没有保障。发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或者个人挂靠单位经营的,招用人员因工伤亡的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由发包方或者被挂靠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一句话结论:平台用工是否成立劳动关系看实际管理强度,不看协议名称;受平台管理、收入依赖平台、不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的,更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