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替我担保只盖了公章,有效吗?朋友的公司为我的借款做担保,合同上盖了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来公司说没经过股东会决议,不认这个担保。有效吗?
答 不一定有效,关键看你有没有审查过公司的决议。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未经决议对外签订担保合同,属于越权代表。 实务中的判断标准是相对人是否善意:债权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决议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看几个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要旨。 一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债权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当审查有无股东会决议;没有审查的,不构成善意相对人,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案号是(2021)最高法民再312号。 二是未经公司决议不应作为判断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效力的唯一依据,但债权人具有明显过错的除外,案号是(2021)最高法民申117号。 三是上市公司担保有其特殊规则,相对人的审查义务以形式审查为限,可以依据公司公开披露的担保决议信息订立合同。 实操上,接受公司担保时务必取得并留存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核对决议机关是否符合章程约定、担保金额是否超出授权范围。只拿到公章,风险在你这边。 一句话结论:公司担保有没有经决议,决定担保合同对公司是否生效;债权人没审查决议的,一般不构成善意相对人,担保对公司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