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合同到期因哺乳期顺延,没续签要赔吗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时还在哺乳期,公司没跟我另签书面合同,我能要二倍工资吗?
答 不能。这种情形下劳动合同期限依法自动续延,不属于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合同期限依法自动续延,不属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三期女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二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三是工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委员的任期未届满。 这几种情况下,合同到期视为自动顺延,顺延期间公司没另签书面合同,也不能主张二倍工资。道理在于,这些情形下单位本来就不允许解除、终止合同,合同的存续是法律强制的,不是单位故意不签。 要注意: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但没有法定事由的,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书面合同,劳动者仍可主张二倍工资。 一句话结论:合同到期因三期、医疗期、服务期或工会任期而自动续延的,公司没另签书面合同不算未订立劳动合同,不用付二倍工资。
劳动争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