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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上班,算劳动关系吗

Labor disputes

如就试用期、加班费、工伤、经济补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外国人在中国上班,算劳动关系吗外国人在国内的公司上班,能按劳动关系主张工资、工伤等权利吗?

答 资格和手续齐备的,按劳动关系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外国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外国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一)已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二)已取得工作许可且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居留的;(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 第五条同时明确:依法设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申请追加外国企业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判断标准是资格和手续,不是国籍。没有办理就业许可、停留居留手续不合法而直接用工的,一般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只能按劳务关系处理,报酬和人身损害赔偿走民事诉讼。 认定为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句话结论:外国人已取得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已取得工作许可并合法停留居留的,可以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与国内员工一样主张工资、工伤等权利;手续不合法的只能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争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