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会坐牢吗?公司用假报表、假购销合同去银行贷款,钱后来还上了,还会不会构成骗取贷款罪?
答 关键看有没有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还上了通常不构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本罪,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这个罪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用了欺骗手段,比如虚构贷款用途、提交虚假的财务报表和购销合同;二是取得了贷款;三是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按立案追诉标准,给银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才予立案追诉。 所以,如果你用的是假材料,但贷款按期归还、银行没有损失,一般就不构成本罪——现行刑法把「重大损失」作为核心结果要件,不单纯处罚材料瑕疵。 但有两处风险:一是贷款尚未到期、损失暂不确定的,一旦最终确认无法归还,仍可能被追究;二是如果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能构成法定刑更重的贷款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一句话结论:骗取贷款罪以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为核心要件,损失须达五十万元以上才立案追诉;贷款正常归还通常不构罪,若具非法占有目的则可能构成法定刑更重的贷款诈骗罪。
常见刑事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