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发?我在工地上受了工伤,医生说要养三个月。这三个月不能上班,工资还给吗?
答 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个期间叫停工留薪期,不是病假,待遇区别很大。病假按病假工资标准发,往往打折扣;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该多少还是多少,单位不能以「没上班」为由扣减或者停发。这期间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期间有多长?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延长部分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两头加起来最多24个月。 两个节点要注意。一是评定伤残等级之后,停工留薪期待遇停止,改按伤残待遇发放,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二是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资部分已不在停工留薪期口径内。 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护理责任在用人单位。 至于「原工资」到底怎么算,实务上有分歧。多数地方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奖金、津贴;加班费算不算进去,各地口径不完全一致,这一点要结合当地口径确定。 一句话结论: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一般最长12个月,经确认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改发伤残待遇。
劳动争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