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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没到期的股权,法院能拍卖吗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如就申请执行、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执行异议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认缴没到期的股权,法院能拍卖吗他是一家公司的股东,认缴的出资期限还没到,也一分钱没实缴,法院能把他这份股权拿去拍卖吗?

答 能。认缴的出资期限还没到、尚未实缴,甚至公司章程约定股权不得对外转让,这些都不是阻止法院强制拍卖股权的理由。法院可以对该股东在公司的股权采取冻结、拍卖、变卖措施,被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以“出资没到期”“没实缴”“章程限制转让”为由请求不得拍卖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法院必须在拍卖公告里写明该股东认缴出资额多少、实缴多少、出资期限到哪天,让竞买人心里有数。竞买人拍得后成为新股东,要按公司章程继续履行尚未到期的出资义务,接盘的是“带出资负担的股权”,所以这类股权起拍价通常较低,有可能低到只象征性作价甚至无人问津。对债权人来说,发现被执行人有这类股权,可以主动向法院提供公司名称、出资情况等线索,申请查封并处置。要注意区分两件事:拍卖股权解决的是“卖股权换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他提前缴纳出资是另一套程序,一般要另行诉讼,不能在执行程序里直接追加。 一句话结论:能拍卖;但须在公告中载明认缴、实缴与出资期限,买受人拍得后要承继相应出资义务。

强制执行与债务催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20号)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