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到了退休年龄想再干几年,口头答应算数吗?我到了退休年龄还想再干两年,老板口头答应了。现在他反悔,能算我们已经说好延迟退休吗?
答 不算,协商延迟退休必须提前书面明确。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延迟退休时间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所以口头答应、或者只是继续上班并缴纳社保,都不能视为双方已经就延迟退休达成一致。 实践中容易被误读的就是“没办退休手续、社保还在缴”这个状态。浙江省的口径很明确:仅凭未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能视为双方已协商一致弹性延迟退休。也就是说,单位随时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你手里的口头承诺很难证明。 想继续工作,稳妥的做法是把延迟退休的期限、岗位、报酬、社保缴纳写进一份书面协议,约定清楚起止时间和期满后的处理方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各留一份。 如果单位已经明确表示不延迟,而你仍继续提供劳动,这段期间的性质认定会比较复杂。报酬可以要求支付,但劳动关系是否延续、能否主张经济补偿,各地裁判存在分歧,事前的书面约定比事后争论有用得多。 一句话结论:延迟退休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口头承诺和继续缴社保都不算,续聘要签书面协议。
劳动争议
依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