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能不找机构,自己组个仲裁庭吗听说可以不通过仲裁机构、自己找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来解决纠纷,真有这回事吗?
答 有,但范围很窄,法律上叫特别仲裁,也就是常说的临时仲裁。 适用情形只有两类:一是涉外海事纠纷;二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外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选择机构仲裁或者临时仲裁,也可以约定适用的仲裁规则。国内普通的民商事纠纷不适用。 几个前提条件缺一不可:要有书面合意,口头约定无效;必须明确约定中国境内地点为仲裁地,裁决才被视为中国裁决,受我国法院的司法监督与支持;选定的仲裁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规则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备案是硬要求:临时仲裁庭应当自组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仲裁协会备案当事人信息、仲裁庭组成情况和仲裁规则等事项。 它的好处是灵活、省去机构管理费用;难处也很实际,双方可能就仲裁员人选谈不拢导致程序停摆,没有机构做程序管理,对当事人的专业能力要求更高。 一句话结论:临时仲裁只适用于涉外海事纠纷和自贸区、自贸港内注册企业间的涉外纠纷,须书面约定、以中国为仲裁地,并在组庭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仲裁协会备案。
商事仲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修订)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