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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和解、调解达成协议,怎么结案

Commercial arbitration

如就仲裁协议、仲裁程序、裁决执行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仲裁中和解、调解达成协议,怎么结案仲裁打到一半我们谈成了,怎么把这个结果固定下来?

答 两条路,和解与调解,结案方式不同。 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后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和解后反悔的,尚未撤回申请的,程序继续进行;已经撤回的,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仲裁庭调解:组庭前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可以指派仲裁秘书主持调解;组庭后,当事人自愿调解或者事实清楚的案件,仲裁庭可以在开庭前、庭审中或者最终裁决前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以撤回申请,也可以请求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已即时履行完毕且当事人同意不制作文书的,调解协议经签署即生效。 两点需要注意:一是调解协议超出仲裁请求范围的,可以准许,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二是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任何一方均不得在之后的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程序中援引对方在调解过程中的陈述、意见、观点或建议作为依据。 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一方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执行。 一句话结论:和解与调解都可以通过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结案,调解书签收后生效;调解过程中的陈述不得在后续程序中被援引。

商事仲裁 依据:《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1年版)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