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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了,抵销的事能交给仲裁定吗

Commercial arbitration

如就仲裁协议、仲裁程序、裁决执行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公司破产了,抵销的事能交给仲裁定吗公司欠我钱,我也欠它钱,现在它破产了,能不能让仲裁庭直接裁决两笔账相互抵销?

答 不行。进入破产程序后,这件事不归仲裁管。 合同里的抵销条款只适用于正常经营期间。债务人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后,企业破产法作为特别法优先适用。破产抵销权只适用于受理破产申请前形成的债务;把破产受理后新产生的债务纳入抵销范围,实质构成对单个债权人的优先清偿,违反个别清偿无效的强制性规定,属于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事项,裁决会被撤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这样的情形:出租方进入破产程序后申请仲裁,裁决把对方应付的厂房占有使用费与前一案确认的租金债权相互冲抵。法院认为,该裁决把破产受理后新产生的占有使用费纳入抵销范围,实质构成对单一债权人的优先清偿,违反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属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事项,裁定撤销该项裁决。 公司进入破产后,与破产财产有关的债权确认、抵销、优先受偿等争议,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或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处理,不要指望一纸仲裁裁决。 一句话结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抵销、债权确认等与破产财产有关的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应当由破产管理人或者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处理。

商事仲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四十条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批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案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