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伤认定申请超期了还能认定吗?我在工地上受了伤,公司一直拖着不去申请工伤,等我自己想起来去办,已经过了一年多,还能认定工伤吗?
答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情况特殊的,报经社保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单位不去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这1年是硬期限。职工或者家属自己申请超过1年,又没有法定事由的,社保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不下来,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无从谈起。 要留意的是,单位拖着不申请,后果由单位承担:单位没有在30日内提交申请,这段时间里发生的、按条例规定本该支付的工伤待遇等费用,改由单位负担。但这并不会延长职工自己申请的那1年,两者是两回事。 所以受伤后别光等公司。30日内催公司去申请;公司推脱,就自己把申请交上去,或者先向社保部门问清材料清单。要证明受伤经过,病历、诊断证明、考勤记录、工友证言都要留好。真拖到超过1年才想起来,再想认定工伤,基本没有回旋余地。 一句话结论: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职工自己申请只有1年,超期又没有法定事由的,工伤认定下不来。
劳动争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