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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搞劳务外包规避劳动关系,有效吗?

Labor disputes

如就试用期、加班费、工伤、经济补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公司搞劳务外包规避劳动关系,有效吗?公司让我跟劳务公司签外包合同,可人还是它管、班还是它排,这样算不算变相规避劳动关系?

答 合同叫什么名字不重要,看的是实际用工。 认定劳动关系还是看三件事:双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外包协议只要掩盖了这几项事实,就不起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的口径更直白:订立承揽、合作协议的,要根据用工事实,综合看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是否需要遵守工作规则和奖惩办法等因素;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应当依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劳动者先注册个体工商户再签合作协议的,也不影响按实际履行情况认定。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入库案例讲得更明:不能仅因签的是内部承包合同,就否认劳动关系的存在,还要实质审查双方关系是否具备从属性特征。 手里有排班表、打卡考勤、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群派活记录的,不要被一纸外包合同唬住。 一句话结论:外包或者承包合同只是形式,只要公司实际排班、考勤、发薪、管人,照样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 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来源:指导性案例237号(郎溪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徐某申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安徽某高纤公司诉崔某平劳动合同纠纷案」(入库编号2024-07-2-4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