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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能随便辞退吗?

Labor disputes

如就试用期、加班费、工伤、经济补偿等事项需要了解。以下为一般性法律常识,不替代针对具体事项的个案分析。

问试用期能随便辞退吗?刚入职两个月,公司说我不合适就让我走人,试用期辞退不是公司说了算吗?

答 不是。试用期不是「随便辞退期」,只是解除条件比转正后宽松一点而已。 试用期的长短本身就是法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公司能解除的情形很有限: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以及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除此之外,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的,还必须在试用期内作出,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所以公司说你不合适,你有权问清楚依据哪一条、证据是什么。事先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也拿不出考核记录,只是主管一句「感觉不行」,通常构成违法解除,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赔偿金。 一句话结论:试用期辞退要有法定理由,公司须在试用期内说明理由并举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争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