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冲突听谁的劳动合同写年终奖三个月,公司的制度却说视效益发,到底以哪个为准?
答 原则上以劳动合同约定优先,但规章制度更有利于劳动者的从其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前提是内容合法、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但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时,法律给了明确的适用顺序: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 这是「有利于劳动者」原则的体现。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效力高于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实务提醒:劳动者入职时要看清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尤其年终奖、绩效、提成、补贴的计算方式;单位用规章制度单方降低合同约定待遇的,可以主张按合同执行。用人单位则要注意制度必须走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否则本身就可能不能作为处罚或待遇依据。 一句话结论: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劳动者可请求优先适用劳动合同;制度本身须内容合法并经民主程序和公示方对劳动者有约束力。
劳动争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来源:劳动合同设计(实务课件)